政治与法律 | 范佳慧:论破产程序中偏颇担保行为的撤销
政治与法律编辑部
2025-11-18 11:00
文章摘要
本文围绕破产程序中偏颇担保行为的撤销展开研究。背景方面,现行《企业破产法》第31条对偏颇担保行为的规制存在缺陷,与偏颇清偿行为区分对待缺乏正当性。研究目的旨在通过法理分析和比较法借鉴,提出将偏颇担保行为并入第32条与偏颇清偿行为统一规制的修法建议。结论指出,偏颇担保行为的撤销应以行为发生时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、行为发生在可撤销期间内为要件,其发生时间应确定为担保物权设立及取得对抗效力要件均满足之时,并需建立同时担保行为例外、浮动担保固定价值例外和法定担保物权例外等安全港规则。
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。